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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判決億光子公司及其經銷商侵權應給付日亞人民幣320萬元

本文作者:日亞化學工業股份       點擊: 2019-01-30 10:44
前言:

2019年1月30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成三則判決,認定億光電子(中國)有限公司(下稱「億光中國」)及其經銷商侵害日亞之中國第97196762.8號專利(即「YAG專利」)。前開判決係針對日亞在2016年3月所提起之訴訟。

於其中二則判決,法院皆命億光中國應給付日亞人民幣100萬元之損害賠償與人民幣25萬元之合理訴訟費用;上述損害賠償為中國專利法所定法定賠償額之最高額。至於另一則僅以經銷商為被告之判決中,法院判命經銷商需給付日亞人民幣50萬元之損害賠償及人民幣20萬元之合理訴訟費用。綜上,億光中國及其經銷商應賠償日亞之總金額為人民幣320萬元。
 
該三則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判決之系爭白光LED產品型號為67-21UMC/S3031/TR8/LT、334-15/T1C1-4VXC-L (ES),與67-21S/KK2C-H6565M41N42936Z6/2T。
 
此外,日亞亦於2018年年底,在YAG專利有效性戰役中獲得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之勝訴判決,再次確認YAG專利於中國之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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